我要寻死记(1)
——用风扇绞杀
前言
生,容易;活,容易;生活,不容易,所以我要去死。
得出这个结论时,我正躺在床上,天气很热,我吹着风扇,当然也可以说风扇吹着我,但是头上的汗珠还是密密麻麻。外面有几个小孩在吵吵着,我想:放学回来不好好做作业,闹什么闹?在我青春年少时,做作业可都是相当积极的。后来我又想,可能正是因为我小时候学习太好了,所以长大后这么让人不待见,于是我更加的不爽起来。
我想,我还是死了吧。
我从床上爬起来,关了风扇——我都是要寻死的人了,还在乎热?后来又把风扇打开了——我都快死了,还是享受一下吧。看着风扇转的那样的沉稳和欢快,我想我该怎么死好一些呢?还是把脑袋伸到风扇里吧,这样死不需要另买什么设备。
我这样想着,就低下头朝风扇伸去,同时用手拨弄开关,使风速达到四级,风吹起了我的短发,使汗水改变了朝下的方向,向我耳朵滑去。过了一会儿,我抹了一把腮帮子上的汗水,捏了一下,感觉不是很浓稠,所以目前脑袋还没开瓢,所以可以得出推论,即我还没有死。可为什么我还没死?我就把头从风扇里拔出来,有几缕头发被风扇缠住,头发被拔下来的滋味不是很好受。我从抽屉里拿出梳子,把剩下的凌乱的头发整理了一下,发现风扇被一个网罩着,而我的头发短发居多,所以大部分几乎没有碰到扇叶,扇叶上本来有许多陈年旧灰,黑乎乎的粘在扇叶的边缘,现在经过我的头发的摩擦后,竟锃然发亮。我想:我都要死的人了,把风扇收拾干净了有什么意义?
风扇带着金属网罩,不拆下来我的头就伸不进去,我伸不进去,我就死不了,我死不了我就不能解脱。所以我必须把它拆下来。网罩由两个螺丝固定,我看到《越狱》里面的史搞飞,用口香糖做出钥匙的模子来,我就想模仿一下。我先吃了两个益达木糖醇,使劲嚼了嚼,等到糖分被咂摸完了后,我就吐出来用手按到那个螺丝上,得到了一个梅花型的印记——这几乎就成功了一半。然后我到厨房翻出酱油,我已经好久不做饭了,因为这浪费时间,但是很多人说我不懂生活,不过无所谓了,我要去死了。我小心的捏着口香糖的印记,争取不破坏它的样子,然后把口香糖的后面搓揉的很长,并且用打火机将口香糖里面的水分烤走,这时口香糖已经很有硬度了,这样我就捏着尾部将前面的印记部分伸进酱油瓶子里蘸了一下,然后将印记盖在了一张白纸上——我得到了螺丝具体的尺寸大小。我想,我真是太聪明了,没有我人类讲是多大的损失啊,可惜的是我要去死了。
既然螺丝的大小我知道了,我就拿这这张纸到五金店买了把合适的螺丝刀,终于将风扇罩卸了下来。现在我马上就可以死了,真的很高兴,回忆了一下五金店的那个小姑娘,长的可真水嫩啊,不过我出示螺丝印记给她看时时,她睁大了眼睛抬头看我,然后看到我头发被绞的如同雷震子一样,眼睛都忘了眨,真是可爱啊,可惜的是,虽然我聪明而又玉树临风,但我要死了,所以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,娘子,忘了我吧。想到这里,泪水淋湿了我的裤子——因为我低头、盘腿坐在床上,所以泪水是垂直下落的。永别了,我爱的人和动物们。风扇“嗡,嗡”地响着,它在今天将会成为一个终极的杀人武器,而我,就是成全它的人——我将头伸进风扇里,天边一声炸雷,大雨倾盆而下,这一刻的终于到来了。
。。。。。
嗯?风扇不转?我靠,居然停电了?还让不让人死了?
To be continutd。。。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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