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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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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案头一直存在着一本贝塔斯曼书友会的小杂志,里面有一片介绍《导盲犬小Q》的文章,但它之所以一直存在于案头并不是因为这篇文章,那仅仅因为封面上的刘若英化妆化的很好看。
所以,就是这样。
但我还是想买个导盲犬,母的。因为眼睛越来越近视了。早晨吃饭时跟宿舍的哥们讲,我说那天我在编程序,看到显示器右上角有点模糊,当然了,我们的显示器是17寸液晶的,所以以我的淄铢斗眼,基本上不把拉下眼皮,屏幕是看不全的。于是我以为又他妈的编累了,所以擦了一下眼镜,但是居然还是黑,咳~显示器也太容易脏了,于是抽了个面巾纸,正想擦呢,那块黑灰居然飞了。。。飞了?靠,原来是个大苍蝇,真是无语了,这就是我想买个导盲犬的原因之一。当然这夸张了,毕竟还没瞎。
可是今晚上我从公司走回来,看到道上有五块钱,低头去捡时才发现是张破报纸就让我愤怒到无以复加了:谁他妈把报纸裁这么整齐扔在街上!身么素质阿???
看来,还是得买啊,郁闷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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